滨湖区委编办“三创新”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证书管理机制
发布日期:2022-10-1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工作,滨湖区委编办创新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健全证书管理制度、优化换证流程、强化证书有效期管理等措施,重申证书使用范围、压实证书管理责任、防止证书盗用或遗失,维护了证书的权威性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证书管理的新常态。
一是创新健全证书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由于各单位证书管理制度缺失,保管责任不明,证书遗失(损毁)情况时有发生。滨湖区委编办认真研究相关案例,编制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规定(模板)》。指导各事业单位建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规定》,重申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范围,协助各单位明确证书管理的内设机构(或其他内部机构)、建立证书使用审批与查验流程,帮助单位建全证书管理制度,鼓励机关单位结合自身运行特点参照制定证书管理规定。目前区委编办已指导全区57家机关事业单位完成证书管理规定(办法)的编制工作,各项配套措施也在逐步推进。
二是创新优化换(领)证书流程,规范公告内容。由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业务流程中对于原证书废止的公告暂未明确模板和公告平台,各单位经常出现公告内容不严谨、新旧证书难区分、发布平台权不威性等问题。滨湖区委编办通过认真研究换(领)证书中的“痛点”与“难点”,参照营业执照遗失(损毁)公告,制作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公告模板,在公告模板中特别加入了证书有效期这一要素,对新旧证书加以区分。各单位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市级报刊上刊登公告,并将公告截图(原件)交区委编办备案。区委编办还同步制作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公(损毁)告模板,参照事业单位公示流程,开展补(换)领证书工作。有效防止盗用证书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三是创新制定临期更换机制,保障证书权威。区委编办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部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属于限期有效证书,超过有效期,自动废止。区委编办创新制定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到期更换申领表》,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临期更换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了临期证书受理期限,这一举措填补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在证书有效期管理上的空白,保障了证书的有效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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